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名医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4〕3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胎儿颅脑3D超声检查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3〕16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医疗服务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我院相关科室结合实际,通过成本核算后,在充分考虑患者承受能力的同时,参照云南(或保山)同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将“儿童生长发育评价”等三项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价格、监督电话在我院网站、公示牌、公示栏、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患者、社会各界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对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情况,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结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