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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编辑: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议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70000.00

4.最高限价:¥50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对保山市人民医院待报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待报废资产残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5.2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采购要求:

8.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特别是《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行业规范执行评估程序,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资产核实、市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对医院待报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8.2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格式及内容需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清晰、完整、逻辑严谨,结论明确。

9.其他要求:

9.1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医院敏感数据,维护医院信息安全。

9.2提供后续服务(如评估报告答疑、争议解决等)。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

二、议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议价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者之一:

①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提供自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议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议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议价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2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议价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议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近年内(2024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议价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提供议价申请人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4提供议价申请人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2议价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申请人,其议价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4.首轮报价表:(格式自拟)。

5.(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6.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5072108时00分至20250723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议价申请人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议价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上午9:00(议价申请人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杨老师:0875-2128999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议价申请人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议价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监督,项目参与议价申请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议价申请人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控制价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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