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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9 编辑:

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按照《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保医保〔2025〕3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现决定对产科类、护理类、中医类、检验类、放射检查类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整合和规范,制定市级基准价(作为最高限价),并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工作,修订和废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通知自2025年8月30日零时起执行。现将我院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如下:


附件1: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2: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3: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4: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5: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6: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7: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8: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9:“微量血糖测定”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附件10:“营养风险测评”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保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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