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山市人民医院近期将对视频监控系统(老院区)维保项目进行院内院内公开谈判,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视频监控系统(老院区)维保采购;
2.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5.8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附表一)
5.合同服务期限:详见合同;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验收合格;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相关产品证件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材料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加盖公章;
4.提供同类服务的成交证明,以合同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服务名单;
7.维保方案;
8.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9.产品报价:按要求填写,按标段分开填写;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强制要求,以上磋商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接收电子版谈判会材料)。
四、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08时00分至2022年2月9日17时00分,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sbk@163.com)。
3.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2120471
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谈判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五、谈判相关要求:
(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谈判时间电话通知联系人(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供应商必须按照通知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后勤综合楼411室)
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0875-2120471
(二)谈判要求
1.谈判时,采购人将对设备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磋商结果;
2.谈判将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请各供应商按要求严格执行。
(三)谈判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2、评标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3、本次以院内公开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产品质量、性能、售后服务能力及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4、谈判公告第一轮每个标段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轮每个项目实质性响应人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
六、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保山市人民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表一
一、维保期限:一年
二、维保设备清单:
设 备 名 称 |
维保范围 |
维保类型 |
视频监控系统 |
老院区 |
技术保 |
三、维保内容:
1、供应商必须在保山市隆阳区有业务网点,并设专业工程师为维保设备提供专业化的维保服务
2、响应时间:全年365天响应,在线响应7x24小时,如需工程师到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
3、供应商应提供专用的服务电话,提供不限次的人工服务。
4、设备开机率保证不低于95%。每年包含节假日(一年以365天计算),超过一天,顺延两天保修日期。
5、对维保设备每月不低于1次主动维护保养,设备的易损件定期更换,每次维保具体时间与使用科室及时商量对接。
6、维保期内,每年至少两次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
7、提供设备的更新升级、安全升级服务。
8、年维保服务结束30日内,向采购人上报月检、季检、年检维保汇报文件,内容包括每次维保工作的现场照片、服务单据、配件更换明细等,形成完整设备保养记录。
9、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不因视频监控问题而影响其他工作正常运行。
附表二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评分 (40分) |
20 |
对照服务参数,基础条款负偏离一项扣3分;核心条款负偏离一项扣5分。 |
10 |
提供用户名单5家及以上的得10分;提供1-4家得2-8分;不能提供用户名单的不得分。 |
5 |
响应文件内资料齐全、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的得4-5分;响应文件资料不全得1-3分。 |
|
5 |
现场维保技术人员具有原系统设备生产厂家认证工程师证书3个以上得5分; 2个的得3 ;1个的得1份 没有不得分。 |
2 |
售后评分 (40分) |
5 |
到达现场时间:<2小时,得4-5分;2-4小时以内,得2-3分;>4小时,得1-2分。 |
5 |
有系统原设备厂家授权书(提供技术及配件支持)的得5分。 |
30 |
1、对原系统非常熟悉、售后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具有便捷性,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承诺责任详细可行得21-30分; 2、售后服务能力较强、售后服务便捷性一般,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得11-20分; 3、售后服务能力一般、售后服务便捷性较差,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可行性较差的得1-10分。 |
3 |
价格评分 |
2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公司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最终价)x20分 |
合计(总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