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山市人民医院将对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项目名称、采购规格及用量、采购控制价、服务期限、结算方式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采购
2.采购规格:①阳离子聚丙烯酰胺(25kg/袋),预计年使用25袋(625kg); ②聚氯化铝(25kg/袋),预计年使用250袋(6250kg);
③在线监测设备COD监测试剂(1组),预计年使用8组;
④在线监测设备氨氮监测试剂(1组),预计年使用8组。
3.采购控制价:①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单价控制价1250.00元/袋;
②聚氯化铝 单价控制价150.00/袋;
③在线监测设备COD监测试剂 单价控制价850.00元/组;
④在线监测设备氨氮监测试剂 单价控制价850.00元/组。
控制总价为82350.00元/年
4.服务期限:一年
5.结算方式: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其他要求如下:
1.质量标准要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纯度达到90%以上,分子量在1200万一1600万之间;聚氯化铝应符合GB15892-2009标准一等品。
2.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药剂、试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二周内将药剂、试剂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保证一周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承诺紧急配数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必须做好配送计划,保证医院污水处理站药剂、试剂正常供应;合理调配送货时间,保证不影响医院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配送货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遇紧急情况,供应商必须要全力配合采购人要求。
4.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应保证配送产品包装完好、性状稳定、数量准确,配送人员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工作,不得做出有损医院形象的行为,并认真填写配送登记表。
5.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产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特殊问题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7.供应商应以诚信为本,严禁制造、销售违规产品、不合格产品。服务期内,如出现非正品或质量问题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所提供的产品须与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的品牌、规格、产地和厂家相符,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若不相符,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价格(含单价)在合同期限内不予调整。
四、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可提供电子版),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便我院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2年 8月3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5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新院区后勤综合楼712室。
4.报名邮箱:bssrmyyzwc@163.com
五、谈判材料及相关安排:
1.谈判材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首次报价表及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应提供样品。
2.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
特别声明:1.谈判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我院将对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采购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各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谈判结果。3.谈判公告第一次发布后现场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次发布后现场实质性响应人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5.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谈判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七、谈判规则
1.各谈判公司自行报价。
2.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咨询电话:0875-2205215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城新院区)
联系人:胡凤玉 联系电话:0875-220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