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大型乙类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2-87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大型乙类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置具体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本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磋商报价须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价标准作为计费基数,保山市人民医院大型乙类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最高限价以上述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
6.项目需求:
6.1项目采购内容:保山市人民医院现计划采购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回旋加速器、256排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各一台,由于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及256排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为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为了保证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顺利开展,根据采购人意见对本项目采购计划选取两家专业素质优秀、具有乙类医疗设备招标采购代理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并根据采购人委托范围完成各类大型乙类医疗设备采购相关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征开展各类大型乙类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进口产品论证(如发生)、采购需求论证、院外专家复核论证、组织开展项目招标、评标、项目验收等委托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6.2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数量和说明:本项目选取两家招标代理机构,得分排名第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回旋加速器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得分排名第二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256排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6.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提交磋商申请,不得拆分。
6.4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5磋商报价说明
(1)磋商申请人填报的磋商报价应包含开展各类大型乙类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的全部费用,磋商报价方式: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价标准下浮50%作为填报的报价上限,磋商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项目特征自行填报招标代理费率下浮率。
(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成交价(招标代理费率下浮率)计算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机构除招标代理费以外不允许向中标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开展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直至设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投入临床正常使用3个月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已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注册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并符合现行大型乙类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
2.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 2022年09月05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为按照保山市人民医院内控制度实施的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官先生
电 话:0875-212047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