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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编辑: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0627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I53MX0825001361。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25.00万元。

5.最高限价:¥25.00万元。

6.采购需求:保山市人民医院根据实际需求,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医院5个三级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管理及电子病历系统、集成平台、互联网医院、区域检验平台、慢性病综合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内容对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06月20202506月25,每天上午08:30时113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并于此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比选申请人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1249706805@qq.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登记信息将不予接受(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

4.售价:0.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0627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楼410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0627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楼4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

1)比选保证金:允许比选申请人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提交细则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nbsyy.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www.ynzbw.com)”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比选申请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事项

1)未按比选公告的规定获取比选文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2)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比选文件、比选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发布二次(或多次)比选公告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老师 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5-222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燚飞、杨磊、田富伟、刘祖豪、张磊、符晓芳、张志超、曹慕蓉

电   话:0875-22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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