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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编辑: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议价采购,请潜在议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议价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20.00万元/年其中1标段10.00万元/年2标段10.00万元/年

4.最高限价:18.00万元/年其中1标段9.00万元/年2标段9.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5.1.1对保山市人民医院所有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火分隔设施、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1.2保山市人民医院所有综合安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引导系统、道闸系统、安检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2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标段

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预算

/年)

单价最高限价

/年)

1

一标段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1

10.00

9.00

2

二标段

安防系统维保服务

1

10.00

9.00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议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议价申请,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表一

5.5合同履行期限:1

5.6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西、北三个院区。

5.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议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议价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者之一:

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提供自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议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2议价申请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采购人将议价之日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文件将被拒绝。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单位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查询截图”);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议价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议价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议价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议价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议价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议价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议价申请人成交;

6.议价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议价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议价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议价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议价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议价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议价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议价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议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议价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议价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申请、响应可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议价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议价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议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议价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提供议价申请人2025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4提供议价申请人2025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2议价申请人在议价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文件将被拒绝。

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4.议价申请人资质证明材料:一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单位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查询截图”)。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技术部分:

5.1项目服务技术方案

5.2项目服务工作计划安排

5.3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5.4应急方案

5.5项目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5.6维保工作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担任本项目的职务

简介: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等

备注

1








2








3








4








6.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

7.投标人项目实施经验

8.首轮报价表:格式自拟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10.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邮件命名规则:“公司名称+标段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联系采购人。

六、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5:00(供应商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霍老师:0875-2128999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议价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议价申请人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控制价的议价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保山市人民医院所有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火分隔设施、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对保山市人民医院所有综合安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引导系统、道闸系统、安检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项目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

(一)消防系统维保服务要求

1.服务需求

1.1 此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2021年第7号令)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并提供证明:

1.1.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1.1.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1.1.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1.1.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1.1.6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1.2 能够按《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消防维保计划》(附件1)要求,完成采购人统筹的关于维护保养项目的工作内容。

1.3 应急抢修响应:

1.3.1当采购人设施设备出现重大或系统性的故障问题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场应急检修处置;

1.3.2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必须协调工程技术人员12小时内到场应急检修处置;

1.3.3应急检修完成后须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1.4 具有安全完备的维护保养设备和安全管理制度:

1.4.1供应商应具备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供应商应有完备的维护保养设备和测试装具;

1.4.3维保施工应遵守国家关于施工动火作业的相关要求和文明秩序;

1.4.4供应商应具备维护与保养所需耗材仓储,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重大或系统性故障问题的应急抢修的顺利进行。

1.5 应急抢修与假日值班:

1.5.1重大敏感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须向采购人提供值班表和可靠联系方式;

1.5.2具有系统的消防维保应急抢修预案和能力。

1.6 能够参与采购人要求的重大防火检查工作。

1.7 按照技术规范及时完成月检、季检和联动测试工作,保障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出具报告。

1.8 合同期限内,及时反馈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协助处理技术性和系统性问题故障。

1.9 能够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级督导检查常规及联动测试。

1.10 .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设施、应急照明等设备、设施或线路故障不能工作,贻误灭火战机给医院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或被消防救援机构列为隐患处罚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

1.11 技术培训与指导:

1.11.1负责对采购人职工提供技术培训,保障消防控制室正常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1.11.2临时性培训应满足采购人需求,随机进行,次数不限;

1.11.3常规性安排在月度检测或季度检测或联动测试期间。

1.11.4采购人对设有消防系统的建筑物进行改造施工时,供应商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报警监测和联动控制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自动纳入技术服务范围。

2.技术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每月至少带队到采购人场所1次,完成计划内巡检和测试工作,并于维保记录上确认签字(附件2)。

2.2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每月至少到采购人场所1次,完成计划内巡检和测试工作,并于维保记录上确认签字(附件2)。

2.3 维修人员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执业资格证和多年消防工程施工或消防维保工作经验,知悉各类消防规范标准等),每月至少到采购人场所1次,完成计划内巡检和测试工作,并于维保记录上确认签字(附件2)。

2.4 供应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应当符合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标准(附件3)。

2.5 供应商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2.6 供应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我院西院区现使用海康威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系统,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需提供海康威视原厂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及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3.商务要求

3.1 服务时间:1年

3.2 由采购人根据消防维护保养考核标准(附件4),对供应商实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服务费用支付。

3.3 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一院三区(东、西、北)。

3.4 服务方式:技术保,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火分隔设施、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安防系统维保服务要求

1.服务需求

本次综合安防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级医院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的条件。

1.1 系统应急检修:当设备出现系统性故障时,技术负责人应30分钟内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检修;维保人员本人无能力检修时,必须抽调工程技术人员于6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维保人员检修。检修完成后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1.2 临时检查:在重大活动前或公安等机构进行例行检查时,能够随时对综合安防系统进行常规测试。

1.3 应有完备的维修设备和测试仪器、器材,维修施工需做到文明有序,工程结束后恢复建筑物及环境原貌,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安全施工。

1.4 每月巡查不低于两次,并填写维保记录,保障综合安防系统正常运行。每月配合医院综合安防自查工作及完善综合安防台账。

1.5 我院现用总平台为海康威视平台,平台后台支持需原厂人员进行代码编辑调整(投标人需提供海康威视原厂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2.技术内容要求

2.1 技术负责人1名,每月至少到医院一次做巡检并在维保记录确认签字。维保人员1名,每月至少到医院做两次巡检并在维保记录确认签字。

2.2 服务内容:

服务计划详见附件1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

服务巡查方式详见附件3

3.商务要求

3.1 服务时间:1年。

3.2 由采购人根据安防维护保养考核标准(附件4),对供应商实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服务费用支付。

3.3 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一院三区(东、西、北)。

3.4 服务方式:技术保,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综合安防系统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引导系统、道闸系统、安检设备、一键报警系统、机房设备设施等)。

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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