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分枝杆菌药敏试验(MIC法)检测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JDZB 2025-62。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分枝杆菌药敏试验(MIC法)检测系统采购。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采购需求:采购分枝杆菌药敏试验(MIC法)检测系统1套,包含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5.预算金额:28.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0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9.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质保期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
分枝杆菌药敏试验(MIC法)检测系统 |
1 |
套 |
28.00 |
20.00 |
不少于3年 |
否 |
注: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设备,其生产日期至开箱验收之日不得超过6个月。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产品注册证及附件。
3.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3.3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4日0:00分至 2025年12月26日23:59分(3个工作日)。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供应商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分枝杆菌药敏试验(MIC法)检测系统采购院内比选公告》,在此公告中的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403409247@qq.com(文档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报名函(格式自拟,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已经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1.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1.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举行方式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403409247@qq.com)进行远程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不予接受。未按要求制作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须设置书签(目录)。
2.2开标会议将在腾讯会议软件上进行,请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调试好音视频设备。
2.3腾讯会议会议号及会议流程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比选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B座9楼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0875-2203233
3.签署者合同联系方式
名 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0875-2222838
日期: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