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6-33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服务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法律咨询服务年度预算金额:50000.00元/年;诉讼代理服务单宗预算金额:3000.00元/宗。
5.最高限价:法律咨询服务年度最高限价:50000.00元/年;诉讼代理服务单宗最高限价:3000.00元/宗。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保山市人民医院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并根据具体事务开展诉讼代理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6.2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4比选报价要求和说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要求分别填报在一个年度的法律咨询服务比选报价及诉讼代理服务比选报价,比选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具体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所涉及的具体法律咨询服务费和具体诉讼代理工作服务费,差旅食宿费、人工费、相关通信费、相关资料费、翻译费(若发生)、保险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即:凡属该项目比选文件及供应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的全部服务工作及项目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供应商所报的总报价中。
6.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一年一签订执行,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在成交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因服务机构发生违规、违纪、重大失责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请提供书面承诺。
3.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中考核合格。
3.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在律师年度考核中考核合格(或称职)。
3.4供应商在举行比选会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比选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 2026年04月09日(三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供应商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服务院内比选公告》,在该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上述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附件需包含《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2.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1.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供应商将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至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bstrzb@126.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院内比选公告全部内容;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指供应商本单位)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5.比选会议举行方式和说明:
为切实减少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成本,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方式:请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6年04月10日14时30分)前,请各供应商将电子比选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比选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递交远程比选响应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比选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比选响应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比选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
(2)比选会议举行方式:供应商不用到开标会议现场,请各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配备相应音视频工具,并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比选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及入会密码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会议期间请烦请各供应商在会议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3)比选响应文件启封解密要求:在截止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采用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比选会议的供应商请分别独立将比选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中(请不要提前发送)。后续谈判环节由评审小组与各供应商单一独立进行视频的方式开展谈判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