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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3年期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编辑: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3年期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6-0042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3年期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30.00万元(预算总金额是本次采购的预估费用,最终成交后,将根据实际委派项目情况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

5.1结算复审服务:基本费率为0.25%(计费基数为初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载明的审定金额),审减附加费率为3%(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以内的部分不计取审减附加费,超过部分按审减附加费率3%计取);

5.2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服务:综合费率为0.25%(计费基数为编制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

5.3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作为增值服务打包在内,不再单独收费。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造价服务单位,为保山市人民医院提供项目的结算复审、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等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服务期间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6.4结算方式:咨询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时,根据当期实际完成的委托事项分别计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与结算复审费,两项合计后支付。

7.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若在上述合同履行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总金额,则合同履行完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交由比选小组审核后存档,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3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5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64302026507(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3年期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比选公告,并在此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以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798617191@qq.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附件需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

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本项目比选的,需于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3.提交方式:各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并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保证金

1.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1.2比选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或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比选申请文件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到帐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并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1.4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此账户仅用于比选保证金收退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号:28410078801300000242

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或项目编号及标段号)议价保证金

联系人:银女士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

2.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30.00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计算方法如下:

1)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万元×1.5%×90%=4050.00万元;

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4050.00元,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联系方式:0875-8125888、1398705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老师

话: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曾云、苏姝、闫永康、鲁惠莉、黄健、肖兰燕、许晌达

话:0875-8125888、1398705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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