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保山市人民医院增加一家远程医疗协作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院内议价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编辑:

保山市人民医院增加一家远程医疗协作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未达到议价要求,特发布二次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议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增加一家远程医疗协作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省内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远程会诊费用280元/例次,按不低于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服务机构分配比例≤70%。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基于保山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原有设备基础,利用现有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教学培训、双向转诊及疑难病案讨论等远程医疗协作运营服务。

4.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不合格则取消续签。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需求及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表一)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议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年内(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议价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议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议价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议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议价申请人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议价申请人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4.1议价申请人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将被拒绝。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议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681708时00分至202681917时00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议价申请人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议价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告知采购人

四、响应材料要求

1.议价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议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任意一种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即可。

1)近年内(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议价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议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议价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提供议价申请人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4提供议价申请人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议价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2.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7议价申请人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将被拒绝。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议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非联合体议价声明(格式自拟)。

4.议价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5.商务部分:

5.1商务偏离表:

序号

议价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议价申请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不合格则取消续签。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

议价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议价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5.2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

服务期限

质量承诺

备注

保山市人民医院增加一家远程医疗协作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机构分配比例: %。




注:服务机构分配比例报价不得超过70.00%。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承诺函

保山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议价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议价活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议价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议价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议价申请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议价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议价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议价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议价申请人成交

(六)议价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议价申请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议价申请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议价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议价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议价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不同议价申请人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议价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不同议价申请人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一)不同议价申请人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议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二)不同议价申请人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十三)不同议价申请人议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贵单位有权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在职人员情况表详见附表。

议价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附表)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

存在重复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技术部分:

8.1项目实施方案

8.2拟派项目服务人员

8.3保密承诺及保障措施

8.4类似服务经验

8.5议价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682009:00议价申请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老师:0875-2128999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本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议价申请人须派业务熟悉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终报价(服务机构分配比例)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议价申请人不足三家,终止院内议价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议价申请人只有一家时,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监督,参与项目的议价申请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会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议价申请人需提供与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版响应(议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议价申请人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表一:采购需求及服务质量要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

基于保山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原有设备基础,利用现有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培训、双向转诊及疑难病案讨论等远程医疗协作运营服务。

二、服务项目要求

1.提供良好的省内外知名医院和专家远程会诊服务,依托平台开展业务: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包含影像、心电、超声等)、远程教育、远程教学查房、双向转诊及疑难病案讨论等;搭建国家-省-市-县的远程医疗网络平台,为基层医院赋能,提升区域内卫生资源使用效率,重点辐射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远程会诊专家单位

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专业覆盖

专家均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覆盖医院全部临床科室,每个科室合作专家≥3名,重点科室专家(如肿瘤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5名

服务方式

互联网+远程会诊

驻点服务

安排1名专职驻点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驻点时间与医院诊疗时间一致,负责:患者及家属咨询答疑、会诊需求对接;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专家预约、会诊时间协调、会诊现场操作;诊疗报告打印、归档及分发

响应时间

即时响应,省内1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点名专家除外),急诊病人优先及时会诊,择期病人24小时内完成会诊。

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平台系统故障时,成交人需在15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1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4小时出具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全修复。

建立远程会诊管理规范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邀请方、患者、受邀方、第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对远程会诊流程、操作等进行规范管理

建立专门投诉通道

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确保投诉闭环管理。


远程会诊所需设备增补及系统升级

根据项目业务开展需要,免费提供平台系统升级服务及必要的设备增补等支持

收费标准

按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健委发云医保【202552号文件执行。明确各类型会诊服务价格,无隐形收费服务期内如有变动按相关文件执行。

结算方式

会诊管理费:按不低于30%:70%比例进行分配,医院留存不低于30%,远程会诊专家费及被邀医院管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按季度结算,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正规发票及详细结算清单(含会诊病例数、收费金额、服务费用等)。


应急预案

制定系统故障、专家临时无法出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方案,确保急诊、重症患者会诊需求优先保障,不出现服务中断情况

备份机制

建立备用服务机制设备故障时30分钟内切换至备用通道,保障会诊业务正常开展;专家临时无法出诊时,4小时内协调备选专家接替。

档案留存

根据医疗档案管理审计要求,所有会诊记录、专家资质、合作协议及患者资料等档案,必须至少保存30年。整个过程须严格保护患者隐私。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会诊服务内容以及数据的有关信息。确保无任何敏感信息泄露。





上一条:保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下一条: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信息科、保卫科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及残值评估服务市场调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