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技防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HBS2026-081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技防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4.预算金额:295000.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填报各类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各类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最高限价:90.00%。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技防系统常用耗材及配件,包括各类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交换机、停车管理系统配件、门禁设备、线材辅材等。包含各类耗材及配件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部署后开展产品调试、试运行,项目检验验收,技术服务支持、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6.2采购清单
序号 |
耗材类别 |
主要内容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视频监控设备 |
各类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交换机等。 |
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
否 |
2 |
停车管理系统配件 |
道闸杆、控制板、机芯部件、摄像机部件等。 |
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
否 |
3 |
门禁及报警设备 |
可视门禁、电子锁支架、紧急报警按钮等。 |
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
否 |
4 |
线材及辅材 |
电源线、电缆、线管、线槽、胶布、螺丝等。 |
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
否 |
5 |
其他配件 |
电源、机柜、光纤设备、工具等。 |
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
否 |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本次采购的技防耗材及配件技术参数详见《技防耗材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表》,所有产品须满足或优于表中所列技术参数要求,且须与医院现有技防系统(海康威视视频监控系统、科拓停车管理系统、蓝卡车牌识别系统、海康入侵报警系统等)兼容适配。 |
6.3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议价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供货期间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6.5报价要求和说明: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须根据技防耗材采购清单填报综合报价折扣率。技防系统耗材综合报价折扣率与本次议价文件公布的单价最高限价计算所得的成交单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据实结算。本项目报价须包含包含各类耗材及配件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软硬件设备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及售后、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除上述费用外,采购方无需向议价申请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申请人在议价响应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交付使用必需的费用,申请人为完成本项目交付使用存在漏报费用时,均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及总价中。
6.6付款方式:供货期内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交付工作。
8.质保期起算:所供产品质保期自该批次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耗材类除外),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服务,避免因供货周期占用有效质保时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申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在举行议价会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议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1日(三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申请人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技防耗材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在该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如果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议价,请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ch1234@126.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附件需包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议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议价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院内议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2.2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院内议价公告全部内容;院内议价公告或议价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3.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3.4本国产品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4.院内议价会议举行方式和说明:
(1)提交响应文件方式:请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bsch1234@126.com)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响应文件要求:请各申请人按照院内议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
(2)响应文件启封解密要求:请申请人参与议价会议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议价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议价地点)现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议价会议的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密码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23号
联系方式:0875-2886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保先生
电话:0875-288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