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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运维服务及技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编辑: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运维服务及技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HBS2026-083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运维服务及技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16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金额:8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金额:80000.00元。

5.最高限价:139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最高限价60000.00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79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按标段分别采购消防系统运维服务以及技防系统运维服务。

6.2采购清单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第一标段

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为保障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日常稳定运行,需采购专业消防运维服务,包括日常巡检、故障排查与维修、系统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支持、技术培训等,确保全院消防系统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80000.00元

60000.00元

2

第二标段

保山市人民医院技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为保障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技防系统的日常稳定运行,需采购专业运维服务,包括日常巡检、故障排查与维修、系统优化、技术支持等,确保全院技防系统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安全防范作用。

80000.00元

79000.00元

6.3项目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全院区。

6.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或个标段提出参与采购活动的申请,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5比选报价说明和要求

1)比选报价类别: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各标段比选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比选综合报价(包干总价、含税价)。

2)比选报价应为人民币包含利润、人工费、管理费、风险费、培训费、技术支持、升级维护、保险费、差旅费、税收、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和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服务方式:供应商提供定期巡检+上门相结合的运维服务方式,确保及时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①供应商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要求,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运维技术人员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证明材料)。

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转包,请提供书面承诺。

供应商举行比选会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标段

①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转包,请提供书面承诺。

供应商举行比选会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91020260914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申请人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运维服务及技防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在该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如果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ch1234@126.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附件需包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2.2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院内比选公告全部内容;院内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4.院内比选会议举行方式和说明:

1)提交响应文件方式:请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bsch1234@126.com)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响应文件要求:请各申请人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

2)响应文件启封解密要求:请申请人参与比选会议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比选地点)现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比选会议的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密码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23号

联系方式:0875-2886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0875-288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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