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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等级评审改造升级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编辑: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等级评审改造升级服务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TR-2026-086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等级评审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29.80万元。

5.最高限价:26.82万元。

6.采购需求:

6.1服务内容:将医疗质量数据系统改造升级为一套集“数据治理、合规监测、持续改进”为一体的医院等级评审数据管理平台,构建覆盖全院的指标监测体系,确保所有监测数据均能追溯,保障医院在评审专家的现场数据核查中数据真实性,切实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2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3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6.4本地化实施保障: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驻场实施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升级部署并上线运行;(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提供至少1年免费运维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3比选申请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08日0:00时至2026年10月10日23:59时(3个工作日)。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比选申请人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等级评审改造升级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在此公告中的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比选申请人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yntrzb@163.com(文档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报名函(格式自拟,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已经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注: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档,需设置书签,并对文档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保证金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计费办法详见比选文件。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nbsyy.com)”上发布;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申请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相关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9栋2号

联系方式:0875-78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875-78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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