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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静配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编辑: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静配中心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67873.93元

4.最高限价:67873.93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1)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静配中心改造项目,项目需将原区域内的部分传递窗、双门、砖砌墙等相关内容进行拆除;装饰装修部分包括新风淋传递门、金属(塑钢)窗、彩钢板墙开门洞,墙、柱面装饰板,吊顶天棚、PVC地胶(2mm)、钢制防火门、金属门窗套等相关内容;安装部分包括灯具、照明开关、插座(信息网络)、配线配管等相关内容。

2)针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静配中心改造项目采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工程量清单另附。

5.2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2号住院楼一层(静配中心)。

5.3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进行报价,合同执行固定单价合同。

5.4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采购需求:详见附表一。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议价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2024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②提供自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议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工程的议价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议价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2024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②提供自议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议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7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件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复印件。

1)拟参与本工程的议价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部分:

3.1施工组织方案。

3.2工程质量保修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3.3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4首轮报价表:(格式自拟)。

3.5工程量清单报价材料(报价按工程量全费用单价清单编制)

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6年04月29日上午09:00(供应商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庄老师:0875-2128999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控制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表一:

一、工程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1.依据采购方需要,拟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静配中心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施工完成后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2号住院楼一层(静配中心)。注:除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其余区域不属于采购范围,施工时不得对其他建筑结构及设备设施进行改动同时对其他建筑物成品进行保护

2.由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议价申请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本项目的报价可按议价申请人制作报价书时的软件制作(必须提供完整的报价书),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云南省过渡期实施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云建科[2021] 15号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计价依据2020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20年《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和建办标[2019]193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 54号文)及现行有关工程的费用计取文件等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文件规定,必须包含议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除报价一览表外其他报价格式不作为否决的必要条件。主要材料价格表议价申请人须注明产品产地、厂家等信息。

3.执行标准及规范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4.其他要求

4.1.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国家及专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4.2.成交人应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报价内。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竣工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报告,并承担工程竣工验收自检所包含的相关费用。

4.3.运输方式:不限,按一般贸易要求。

4.4.售后服务

4.4.1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承诺。

4.4.2 申请人应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所需配件提供至少 15 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质保期后费用双方协商)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4.5.保修期

4.5.1 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不少于二年,终身服务。

4.5.2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拟供设备保修的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承诺。

4.6.培训

4.6.1 申请人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进行现场不少于 1周的免费培训,直至采购人完全掌握操作、基本维护技术为止。

4.6.2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相关人员培训作出明确响应。

二、发包方式:总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三、现场踏勘:要求拟议价申请人报名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议价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工程实施地点。

四、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中所载明的执行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但增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七、履约担保:本工程不采用。

八、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九、验收方式:项目总体要求除必须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外,还应满足《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关于项目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环境保护、安全文明建设要求:承包单位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干净整洁;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十一、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另附)

十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上一条: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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