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慢性病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3.预算金额:9.00万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在项目实施至验收阶段提供 “四控三管一协调”全过程监理服务,即包括对项目各阶段提供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4.2采购需求:
4.2.1招标范围:在项目整体建设范围内开展全过程监理服务,成交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组成专业的服务团队,对涉及的信息化项目开展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4.2.2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依据《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对任何“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全面监理工作。
4.2.3服务周期:本项目建设期实施到建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验收通过之日止。
4.2.4质量要求:监理服务应符合《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要求,以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年内(2024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2投标人在比选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比选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特定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承诺函
保山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九)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贵单位有权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在职人员情况表详见附表3-1。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1)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比选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
员存在重复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近年内(2024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提供投标人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4提供投标人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2投标人在比选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比选将被拒绝。
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4.商务部分:
4.1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比选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
比选申请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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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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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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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4.4首轮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6.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投标人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投标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比选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下午15:00(投标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郑老师:0875-2128999
2比选要求:
2.1比选时,采购人将对本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投标人须派业务熟悉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比选结果。
3.比选规则:
3.1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比选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在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比选申请人。若最后报价相同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或节能产品。
3.4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终止院比选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本次比选全程由审计科监督,项目参与投标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比选会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投标人需提供与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比选)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人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表一:服务质量要求
一、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1.协助审核质量过程文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审查、监督、控制项目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工程质量;
3.根据各子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在内的详细监理控制方案;
4.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6.组织项目建设质量检查、试运行测试和验收;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
8.跟踪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
9.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中的监理验收,参与竣工综合验收中的其他验收和交接。
具体要求如下:
1.集成工程质量的控制
(1)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材料采购及安装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月报,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
(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4)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材料选型方案;
(5)对采购的材料的质量及安装工艺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6)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2.设备及软件工程质量的控制
对于本项目设备及软件部分的监理,主要是采用系统的方法,确保交付的产品达到系统设计要求。采用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各个阶段实施项目管理。主要对各阶段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从而实现对交付物可靠性、互联互通的有效监控。
(1)协助业主单位进行设备选型及确认;
(2)每月对项目各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月报,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
(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4)对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3.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
(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二、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目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工期要求,根据承建单位项目实施计划。
1.审查各子项目的系统建设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各子项目建设装的工序顺序,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3.发现系统建设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当系统建设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采购人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三、成本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四、变更控制
1.对提出的所有变更要求进行审查;
2.分析项目变更对项目绩效所造成的影响;
3.对项目变更的原因进行说明,对所选择的变更方案给予解释;
4.协助业主确保项目变更合理实施。
附表二: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一、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监理 组织措施评审(10分 |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相适及合理性程度 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且有较强针对性,与本项目相适及合理性程度较好的得10分; 2.项目监理组织措施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强,与本项目相适及合理性程度好的得6分; 3.项目监理组织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一般,相适及合理性程度一般或较弱的得3分; 4.“项目监理组织措施评审”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20分) |
1.质量控制监理措施(满分5分) (1)质量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质量控制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质量控制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2.进度控制监理措施(满分5分) (1)进度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进度控制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进度控制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3.投资控制监理措施(满分5分) (1)投资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投资控制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进度控制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4.变更控制监理措施(满分5分) (1)变更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变更控制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变更控制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
项目管理的监理措施(15分) |
1.合同管理监理措施(满分5分) (1)合同管理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合同管理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合同管理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2.信息管理监理措施(满分5分) (1)信息管理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 (2)信息管理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信息管理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3.安全管理监理措施(满分5分) (1)安全管理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安全管理监理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3)安全管理监理措施合理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4.“项目管理的监理措施”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信息化项目监理内容及职责(10分) |
1.对本次信息化监理项目内容叙述详细、准确,监理职责描述明确、完整且有较强针对性的得10分; 2. 对本次信息化监理项目内容叙述详细、准确,监理职责描述明确、完整且针对性一般的得7.5分; 3. 对本次信息化监理项目内容叙述详细、准确,监理职责描述明确、完整且针对性差的得5分; 4.“信息化项目监理内容及职责”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证措施(5分) |
1.服务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时间进度安排合理,能够充分保证项目完成的时间与质量,得5分; 2.服务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时间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能够基本保证项目完成的时间与质量,得3分; 3.服务保证措施内容一般,时间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很难保证项目完成的时间与质量,得1分; 4.“项目的服务保证措施”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二、商务部分(30分) |
项目人员配备评审(25分) |
1.总监理工程师(9分) 项目总监具备以下证书: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软考)证书,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职称证书。不具备本项不得分。其中每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一类中级或高级证书得3分,最多得9分。 (1)提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的中级得2分。 (2)提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的高级证书得2分。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须是供应商的全职员工,提供社保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凡是委派、兼职、顾问形式的不予认可。②注册类证书应在供应商公司注册。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说明)。 2.团队成员(总监除外,16分) 团队成员均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软考)证书,不具备本项不得分。其中每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一类中级或高级证书得2分,最多得16分。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的中级每提供一个证得2分。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的高级证书每提供一个证得2分。 注:①注册类证书应在供应商公司注册。②人员须是供应商的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凡是委派、兼职、顾问形式的不予认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说明)。③团队成员重复证书不重复计分。④《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请详见附件1。 |
类似业绩(5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一个信息化监理项目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以及项目负责人身份。否则不得分。 |
二、报价部分(10分) |
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 |